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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全新教授应邀为咸宁市行政检察人员作《行政诉讼与检察监督》专题报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8日

    2016年3月11日,应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公司郑全新教授为咸宁市及各区、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民事行政检察人员作了《行政诉讼与检察监督》为题的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行政检察制度规定、行政检察制度分析、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给行政检察工作带来的变化、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新要求、行政检察相关法律规范解读共五个部分。
    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增加了行政检察人员理解和执行的难度,郑教授针对这一问题,以行政检察制度为主线,比较深入地阐述和分析了行政检察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解读,还着重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正式实施以及四中全会各项重大部署的逐步落实与当前行政检察工作实际相联系,提出了对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新要求。郑全新强调,《行政诉讼法》的修订以及即将出台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对检察院是严峻考验和巨大挑战,行政检察工作底子薄、难度大,必须大力推进行政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大力加强专门性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的培训学习,大力提升行政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郑全新教授在报告中结合实际指明问题并提出建议,讲述深入浅出,既有学术性、前瞻性,又有实用性、指导性,得到了充分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