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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举行法律知识竞赛

作者: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2日

   (政法学院学通社  崔锐萍)“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几种可撤销行政行为的情况?”“交通信号灯包括什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哪一机关可以另行指定监护人?”11月17日早上10点,法学会第一届法律知识竞赛在模拟法庭举行。
     本次法律知识竞赛以笔试的形式进行初赛,比赛的试题经过了半个多月的筛选,精选了与生活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消费维权、交通规章及收入纳税等问题,以及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的问题。内容多样,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切实起到了促使同学们了解生活中的相关法律,用法律指导生活的作用。
     在试题的形式方面,采取了选择题与分析题相结合。既有非专业的辩论题,也有相对有难度的案例分析题。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同时也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本次比赛采用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两种标准,既保证了题目的水平,也降低了难度。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奋笔疾书,同学们陆续结束了比赛。
     据了解,此次比赛共有4名非专业选手和4名专业选手初赛进入决赛,决赛将于本月25日晚7点在模拟法庭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