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焱光教授参加省宪法学研究会年会并当选为副会长
作者: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2日
2014年12月20日,公司陈焱光教授、刘祎博士参加在武汉理工大大学举办的2014年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地方立法研究会年会暨理事会换届会议。在此次换届大会上,陈焱光教授当选为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法治进程学术研讨会暨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地方立法研究会年会”上作《论我国公力救济制度的法治化建构》的论文交流发言。陈教授从公力救济法治化的基本要求出发,通过反思我国公力救济制度和机制存在的法治化缺失,从公力救济制度和机制的价值依归、宪法原则和规范的统领、公力救济正当程序的完善、救济机构的独立性、机制的协调性、权利的覆盖性和司法最终救济制度的确立等方面提出并论证了我国公力救济制度法治化的基本路径。该论文经过专家评审,获得省法学会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王士钊)